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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做好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

抓紧研究和解决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7)
2000-07-18 来源:光明日报 朱明德 张峰 我有话说

保持政治稳定,保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是我们事业顺利前进的必要前提。抓紧做好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是面向新世纪的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稳定问题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稳定压倒一切是一条基本经验

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掉。从这个意义上讲,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基本的经验。

所谓稳定,就是社会主义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地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稳定包括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和人心的稳定,核心的问题是保持政治与政局的稳定。在当代中国,发展经济需要稳定,深化改革需要稳定,扩大开放需要稳定,完善民主、健全法制需要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稳定。总之,我们一切事业的顺利发展都需要稳定。不仅如此,能不能保持稳定,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问题。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正是由于稳定局面的丧失,执政党自乱阵脚,一些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势力才沉渣泛起,混水摸鱼,导致了政权易帜。可见,保持稳定是一个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问题。

20多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高度重视中国的稳定。1989年2月,邓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4页)正是在邓小平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和政府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中,解决了许多复杂的问题,消除了种种影响稳定的因素。由于我们把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所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能够比较顺利和深入地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结20多年特别是近10年来的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如果不把保持稳定放到压倒一切的高度来认识,不能坚决维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会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们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的宝贵的共识。

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一般说来,我们的领导干部都知道稳定的重要性。但往往在出现动乱的情况下,对稳定问题就比较重视,能够把稳定摆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但在相对平静的时候,就容易麻痹大意,忽视稳定问题,放松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甚至把稳定与改革和发展对立起来。这样一种思想状态,很容易失去对复杂社会政治现象的警觉,一旦有事,就会陷于措手不及的被动境地。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不是特殊情况下的一个短时间的任务,而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战略任务。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任何时候都需要稳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稳定。对破坏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行为,不管什么时候,来自哪里,采取什么形式,都必须坚决果断地依法将其处置在萌芽状态。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成功的一条宝贵经验。改革、发展、稳定,是决定现代化建设大局的三枚棋子,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践表明,三者处理得当,就能总揽全局,保证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处理不当,就会吃苦头,付出沉重代价。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跨世纪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保持稳定的局面。只有稳定,才能一心一意地搞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没有稳定,我们发展战略的实施就成了大问题。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要改革,同样要以稳定为前提。目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不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始终注意稳定问题,做好稳定工作,才能保证改革攻坚的成功。党的十五大提出,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这是党在新时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保持稳定,在当前具有不容忽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当前我国正处在向现代化目标快速前进的阶段。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在这一阶段,由于社会结构和经济关系发生较大的变动,往往会出现许多不稳定的因素。特别是在世纪之交,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交织,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很多,有的还比较突出。例如,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加紧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国内一些民族分裂势力不断进行捣乱甚至进行暴力恐怖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活动;各种刑事和经济犯罪案件上升,有的地方治安状况不好;一些地方由多种原因引起的群体事件增多。对这些因素,我们不能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稳定的局面。世纪之交,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关键的时期。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要抓住这个机遇,迅速发展自己,就必须更加重视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

社会政治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为人民群众所拥护的。人民群众是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可靠基础和根本力量,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真正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就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能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能否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早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共产党——这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它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页)在当前少数地方干群关系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更有必要突出地强调这一点。我们的领导干部,要重新学习并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每个领导干部只有从根本上掌握并实践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观点和道理,才能同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般的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实现社会政治的稳定。

能否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能否赢得民心、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群众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集中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智慧基础上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任何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和做法,都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损害。做好群众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宣传群众、引导群众,让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为其实现而努力奋斗。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发生的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绝对化的偏向,在领导工作中出现的官僚主义、急功近利、简单粗暴、虚报浮夸、独断专行、强迫命令等不良作风,既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可能做好群众工作。弄得不好,还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导致不稳定现象的出现。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思想异常活跃,相互碰撞。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认真分析和掌握社会思想动向,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做好释疑解惑、提高认识、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要下大力气克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上的简单化和形式主义,把教育引导群众同切实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更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满腔热情、诚心诚意地关心群众生活,既是贯彻党的宗旨的要求,也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疾苦的各种实际问题,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气力,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特别是对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贫困地区群众、城镇低收入者,更要热情关心,大力帮助。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向群众讲明原因,让群众理解我们逐步解决这些问题的态度和决心。总之,要以拳拳之心、赤子之情,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政治稳定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许多新特点,主要是复杂性加大,突发性增多,群体性突出,甚至还出现了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的对抗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对人民内部矛盾,要立足于说服教育、立足于疏导。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坚持依法办事,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一般的思想问题、干群矛盾和民事纠纷,要多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能粗暴对待群众,更不能随便使用警力。要增强对群体性事件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做好预防性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基层。一旦出现突发性群体事件,要迅速查明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快妥善解决。

领导干部要积极探索、逐步积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善于化解各种消极因素。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关心群众的疾苦,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正确教育引导群众,再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也是可以解决的,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是有保证的。

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其他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以及社会上其他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是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破坏性最强的一个因素。因此,必须严密防范,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大为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西方国家的一些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中国的日益发展和强大。它们从来没有停止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没有放弃搞垮社会主义中国的图谋。在它们扶持下,境内外敌对分子内勾外联,处心积虑地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在新形势下,又变换手法,利用所谓“网络民主”、“空中民主墙”,造谣惑众,制造思想混乱。一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还蓄意制造恐怖主义活动。对于这些破坏活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依法运用一切手段予以打击,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敌对势力进行活动的新特点、新手段,掌握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主要表现和规律。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进行政权意识、法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的教育。坚持专群结合,加强对敌斗争的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正确处理邪教问题,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已经取得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但是,“法轮功”的一些首恶分子仍在进行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活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的政治斗争。这场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复杂的,我们决不能低估邪教骨干分子的活动能量和影响力,决不能希图毕其功于一役,决不能因为个别练功者执迷不悟而产生厌战情绪,也决不能因为依法对个别邪教骨干分子的惩处而放松对普通练功群众耐心细致的帮助教育转化工作。要继续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违法犯罪的邪教首要分子,依法打击和处理;对一般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深挖邪教组织泛起的社会思想根源,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用社会主义先进意识形态占领群众思想文化阵地,逐步形成讲科学、破迷信、守法纪、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邪教滋生蔓延的土壤。

搞好社会治安是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政法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善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执法合力快、准、狠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对治安状况不好地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及时解决,给人民群众以安全感。要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特别是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和正常运行,要抓紧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对于走私贩私、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严惩不贷。要认真研究并防范打击运用高新技术作案的犯罪活动。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查处涉及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犯罪活动,惩处一批腐败分子,真正取信于民。通过端正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全面好转,实现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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